您所在的位置:福建税务频道 > 资讯要闻 > 正文

宁德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税中介福安市荣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陈丽玉参与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2026-01-21 17:56: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责任编辑:吴冰琳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涉税中介福安市荣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陈丽玉参与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经查,福安市荣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丽玉为谋取经济利益,在明知犯罪团伙存在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代理记账、纳税申报等涉税服务,协助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3.62万份,涉及金额7.58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985份,价税合计7.57亿元,并从中非法获利。2024年12月,福安市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陈丽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6万元。税务部门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荣烨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陈丽玉采取扣减信用积分、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同时,税务部门依法对荣烨公司偷税行为进行了处理处罚,对其所代理的10户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定性为虚开。下游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提升合规素养,依法诚信执业。税务部门将严肃查处涉税中介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


资讯要闻
税务公告
政策法规
视频展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