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中介沦为虚开团伙“军师”——揭秘涉税中介长汀县富二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参与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涉税中介长汀县富二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二公司”)参与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经查,该中介通过伪造账簿凭证等手段,协助32家服装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9万份,价税合计11.19亿元;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41份,价税合计534.64万元。2024年11月,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其采取扣减信用积分、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2025年6月,长汀县人民法院对该涉税中介法定代表人沈富二等6名从业人员及涉案团伙成员作出一审判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税务部门对涉案服装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定性为虚开,对涉案物流企业的虚开发票行为另案查处。下游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处理。 经营“两张皮”:名义企业和实际企业不一致 前期,龙岩市税务局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发现辖区32家服装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开票员等高度重合,交叉任职,且任职于同一家涉税中介公司——富二公司。 检查人员查询税务系统,发现这些服装企业中有4户已注销,1户为非正常状态,其余企业相关年度户均开票金额超千万元,但户均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足1万元,明显异常。 据此,龙岩税务部门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提请联合办案。 检查人员前往涉案服装企业生产经营地实地调查,发现有的无实际生产经营,其余的虽在厂房门口悬挂涉案服装企业招牌,但实际经营者另有他人。 九成物流费为何以现金方式取出? 为进一步查明情况,检查人员前往相关物流企业调查取证,发现涉案服装企业的物流合同没有实际的运输信息,却有对应的资金流转,且其中近九成的物流费以现金方式取出,涉嫌虚构交易。 为此,检查人员询问了物流公司工作人员,他们表示与涉案服装企业并无真实交易,所签物流合同均是伪造的。此外,现金取出的物流费都交给了富二公司的工作人员处理。 基于以上证据,检查人员询问了部分涉案服装企业实际控制人。他们承认将租赁来的厂房转租给小作坊,并挂上自己服装企业的招牌,营造生产经营的假象。同时,涉案人员还承认他们通过富二公司回流物流费。 检查人员又依法询问了富二公司工作人员,在证据面前他们承认: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他们帮助涉案服装企业伪造账簿凭证、取现回流资金,协助其虚开增值税发票。此外,还为涉案企业提供逃避税务检查的方法。 缜密策划终究难逃法网 经查实,富二公司协助32家服装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9万份,价税合计11.19亿元;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41份,价税合计534.64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024年11月,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涉税中介富二公司采取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2025年6月,长汀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沈富二等6名从业人员及涉案团伙成员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十七年不等,并处罚金共计134.40万元。 同时,税务部门对涉案服装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定性为虚开,对涉案物流企业的虚开发票行为另案查处。下游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