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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税务:助企政策稳落地,税企同心共战“疫”

2020-02-20 17:42:27  来源:福州市税务局  责任编辑:刘子超  

“多亏了税务部门的帮助,让我们能够及时申领到增值税普通发票,真是太好了。”福州市晋安区康城卫生消毒用品厂工作人员如是说。

据了解,在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推出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落实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十二项措施,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迅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保障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需要。

2月17日,福州市晋安区康城卫生消毒用品厂的一名工作人员来到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经了解,该企业主要销售消毒液,此次疫情将消杀产品供应给机关单位、工厂、企业、学校等,预计二月份销售额达上百万元,因订单面额大小不一,需要较多较大面额发票。为了迅速帮助企业满足用票需求,保障疫情期间物资供应,晋安区税务局窗口工作人员向企业宣传了支持物资供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增值税纳税人,疫情防控期间内原则上暂不限制其增值税发票领购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提供发票使用的最大便利。

该业务已经列入办税服务厅即办事项,很快的,企业就申领到了足额的所需发票,她不禁为疫情防控期间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税务人员的高效工作点一个大大的赞。(周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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